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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委原书记郑小燕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3-9-19 17:10:41 来源:清远廉网 发布机构:   点击量:次 

日前,经清远市委批准,清远市纪委监委对清远市清新区委原书记郑小燕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小燕与多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干预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对亲属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开发、征地拆迁、建设用地指标调配、政府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小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清远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清远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小燕开除党籍处分;由清远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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