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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春晓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3-9-27 17:04:48 来源:清远廉信 发布机构:   点击量:次 

      日前,经清远市委批准,清远市纪委监委对清远市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春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春晓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追求低级趣味,长期沉迷赌博,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挪用公共财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向管理服务对象以借为名索要钱款。

      杨春晓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清远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清远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春晓开除党籍处分;由清远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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