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国庆节日氛围,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部书记、经理张建瑞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至2020年期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在没有发放补贴相关文件及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员工出勤补贴、支委委员补贴、节日费。该公司于2016年1月至2020年4月违规发放员工出勤补贴141215元;2015年至2019年,以支委委员名义违规发放补贴17000元;2020年,以“五一”、“端午”节日费名义共违规发放节日费28000元。在以上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中,张建瑞个人领取12750元。
张建瑞作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水电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对该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7月,张建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张建瑞身为党员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本应带头做表率,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但其罔顾廉洁纪律要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触碰纪律红线,损害党的形象,教训十分深刻。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在廉洁过节上当好表率,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定信念,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