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江英镇镇长王文东、副镇长黄满成,阳山县交警大队阳城中队队长黄土阳、副队长翟醒强等人没有充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重视不足,导致辖区内发生较大交通事故问题。
2018年7月19日,阳山县江英镇大桥村一村道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江英镇益民蔬菜专业合作社的一辆货车违法载人,车辆发生侧翻后坠落路边深沟,事故造成6人当场死亡,1人因抢救无效死亡,38人受伤。江英镇政府履行对事故路段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对事故路段安全隐患重视不够,未按要求组织开展“两站两员”建设,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江英镇镇长王文东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江英镇负责交通工作的副镇长黄满成对事故负直接责任。阳山县交警大队阳城中队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力,组织路面巡逻防控较少,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治货车违法载人问题,阳城中队队长黄土阳、副队长翟醒强,对事故分别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8年9月,王文东、黄满成、黄土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翟醒强受到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