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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县委巡察组完成第二轮巡察反馈工作
发布时间:2018-5-2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25日至2018年2月9日,县委组织两个巡察组分别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旅游局、县妇女联合会、共青团县委、福堂镇党委、太保镇党委、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10个单位开展了巡察工作。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

    为提高巡察工作政治站位,层层传递压力,压实巡察整改责任,连山巡察办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从第二轮巡察反馈工作开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各单位的巡察工作情况反馈会。2018年4月9日至5月2日,县委两个巡察组陆续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从反馈情况看,这轮发现10个被巡察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共发现党的领导方面问题24条,党的建设方面问题34条,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38条,其他方面问题3条。巡察期间,巡察组还发现了各类问题线索共32条,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按照规定,自反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向县委巡察办提交整改工作方案,2个月内要完成整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向县委巡察办报送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县委巡察办将适时开展检查,对整改工作应付了事、弄虚作假、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连山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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