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把握四种形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问题线索95条,采取初步核实方式68条,谈话函询24条,移送其他部门3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2人次,四种形态分别占比57.1%、32.1%、4.5%、6.3%;规范使用调查措施,开展查询36次,谈话153次,询问27次,讯问16次,采取留置措施2人。严格执行“走读式”谈话审批,没有出现办案安全事故。
(四)聚焦正风反腐,狠抓作风建设
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工作,严肃查处失职失责等为官不为行为。今年以来,排查基层正风反腐线索105条,查处为官不为案件7宗,处分7人,其中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案件5宗,处分5人。采取入户抽查、检查、资金审核等方式,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5宗5人,处分5人。深入治理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查处受贿和行贿案件7宗,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责成30多个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落实整改。县“正风”办开展明查暗访42次,检查场所30处,发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个,通报批评12人,提醒谈话12人。
(五)强化政治担当,不断开展巡察工作
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工作。组织县委巡察机构开展市委第一、第二轮县级交叉巡察和县委第四、第五轮常规巡察工作,对35个单位党委(党组)及下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28条和存在问题233个。目前,已完成62个县副科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工作,占县委十三届巡察全履盖任务的69.66%;对43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占82.69%。对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督促整改落实。
认真落实巡视整改。根据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涉及县纪委监委整改工作包括四大方面1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7个,4个整改问题长期执行。同时,对其他单位落实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
(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建立监察机关与公检法司等单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衔接、执纪与执法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机制,探索实践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保证案件办理质量。
审议通过《关于明确我县派出纪检监察组监察权限和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意见(试行)》,明确派出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赋予县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监督、调查、处置权限。全县7个派出监察组挂牌成立,与各镇纪委合署办公,任命派出监察组正副组长各7名。完成《关于深化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派驻机构改革方案(送审稿)》,送审稿经市纪委监委修改审核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并审议通过,经规范性文件审核后于2019年12月26日印发。
(七)强化廉政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底线
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案件审查调查信息,主动引导舆论,累计发出网评30余篇。举办主题教育警示教育展活动,展出省、市、县查处数十宗经典案例,参观学习人数4000多人次。组织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活动,开展“送春联暨廉洁文化下乡”活动,免费为群众书写2000多副廉政春联。全县80个单位1752名中层以上干部纳入廉政家访活动计划,家访1116人次。组织130余名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旁听庭审3场,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积极开展“以案促改”“以案治本”工作,督促县住建局、交通局、永和镇完善制度管理漏洞,做好整改工作,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
(八)强化系统警示教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23项警示教育清单进行自查自纠。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约谈23人次,廉政家访17人次。向全县85名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发出《县纪委监委给广大干部家属们的一封信》,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进行监督。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邓某某、刘某某案件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制定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计划,全员专题培训5次,培训内容为办案技巧、党性教育、保密知识等,9名班子成员分别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授课,257人次参加培训,培训率100%,44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员培训应知应会测试活动。
一年来,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是,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个别单位管理教育党员干部存在宽松软现象,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二是村级监督作用发挥不理想、不充分,个别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三是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更加隐蔽,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腐败现象仍有发生;四是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业务素质不全面,审查调查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二、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体会
一年来,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新形势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牢记使命,直面问题,奋力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形成一些经验和体会。
(一)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树立规矩意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反对“两面人”“伪忠诚”“不同心”等问题,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要不打折扣、不作变通,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令行禁止、不偏不倚。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腐败问题,有效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二)必须做实做细监督,坚持挺纪在前。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注重抓早抓小,准确把握运用 “四种形态”,有苗头就提醒,有问题就纠正,有违纪就查处,真正体现对党员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既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也要切实抓常抓长日常监督,完善日常监督,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监督。
(三)必须抓好关键少数,注重制度创新。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责重任大。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具有风向标作用,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必须紧盯不放。要形成有效办法夯实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觉悟、责任意识、党纪国法意识;要继续探索同级监督有效办法,发挥同级及下属对领导干部监督作用。
(四)必须抓队伍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处在惩治腐败、严肃党的纪律第一线,其工作关系到党执政基础,关系到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一套人马、两个牌子,权力进一步集中,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一定程度上都是“关键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出现问题,其影响更加恶劣,必须健全退出机制,对于不再适合担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及时清退;必须要严防“灯下黑”,正人先正己、律人者必先自律,对于不守规矩的纪检监察干部绝不姑息,坚决查处、以儆效尤。
(五)必须开展好廉政教育工作,既要对党员干部也要深入群众。教育是发展大计,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廉政教育亦是不可或缺的一环。目前,已初步建起县镇村三级廉政教育体系,志在有效普及纪法知识、增强警示教育、浓厚风清气正氛围,让廉洁如空气、水分一样渗入到方方面面。
三、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做好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2020年工作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以及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一)自觉扛起“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把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廉洁关、作风关、形象关。
(二)深化正风反腐行动,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漠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监督的机制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假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坚强保障。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加大线索排查和查处力度,强化督查追责问责。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依法行使职权。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将改革成果转化为工作效能。以强化党风监督为重点,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相互协调,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深化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探索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设置模式,完善推进办案协作区机制,优化勤廉监督室设置方式,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决”,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
(四)聚焦监督职责定位,加强权力运行制约。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消除权力监督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行使任性空间。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把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督促纠正问题贯穿监督工作全过程。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函询。加强和公、检、法等机关互相配合,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五)加强作风建设,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特别是推进“三大攻坚战”、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巡视整改弄虚作假等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滥发津贴、公款吃喝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督促健全开会发文、调查研究、督查考核等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良好风尚。
(六)深化政治巡察,完善巡察联动机制。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统筹部署常规巡察、交叉巡察、提级巡察、专项巡察,加快推进党委(党组)、村居巡察全覆盖。完善巡察联动机制,探索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贯通整合有效途径,推动巡察与派驻监督、镇纪委监督协同并进。突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坚持按比例检查每轮巡察整改情况,严肃问责、通报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党组织。加强巡察机构和巡察队伍建设,优化完善巡察人才库,提升巡察干部素质,严肃巡察工作纪律。
(七)一体推进“三不”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和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突出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腐败问题惩治力度,加大对工程建设、执法监督、行政审批等关键环节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力度。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加强处分前教育谈话和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强化警示教育,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八)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把自身建设摆在首位,深刻吸取邓某某、刘某某案件教训,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忠诚、正气、规范、自律”八字要求,做到警钟长鸣。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学习调研培训,强化实战练兵。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纪检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公正规范履职。一体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对镇纪委专项检全覆盖,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理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围绕县委“4483”发展思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小而美、小而富、小而强的美丽边城、小康连山”提供坚强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