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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办理小汽车定编业务须知
发布时间:2012-6-27 0:00:00 来源: 发布机构:连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一、依据:《关于启用广东省新版小汽车定编管理系统的通知》(粤车编函[2012]12号),今后,全部小汽车定编业务由小汽车定编管理系统办理,不接受纸质申请。

    新版系统网址:(外网)http://210.76.69.70/home,(内网)http:// 19.16.8 .59/login

原有的各定编单位小汽车定编业务外网帐户为原小汽车定编单位编号,初始密码为123456;所有原小汽车定编单位必须在系统进行“资料更新”,方可办理任何下一项相应业务。

初次申请配备小汽车单位应当先进行注册,注册后用户名及密码为单位以后使用该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涉及今后定编单位的所有定编业务,应交单位存档保存备用。

广东省新版小汽车定编管理系统中已有多项业务指引,请仔细查阅使用。

二、连山办理小汽车定编业务须提交资料如下:

业务类型

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国有企业

设立账户

三定文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申请函

三定文 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申请函

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社团领导明细表、申请函

内设管理部门及部门副职以上管理人员明细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函

修改资料(更名、更

改编制人数、更改注

册资金及办公地址等)

三定文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申请函

三定文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申请函

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社团领导明细表、申请函、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批复

内设管理部门及部门副职以上管理人员明细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函、工商部门核准变更通知书

配备车辆

三定文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申请函、车行供货证明(写清价格、排气量、产地、车辆、车种)、车辆合格证复印件

三定文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申请函、车行供货证明(写清价格、排气量、产地、车辆、车种)、车辆合格证复印件

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社团领导明细表、申请函、车行供货证明(写清价格、排气量、产地、车辆、车种)、车辆合格证复印件

内设管理部门及部门副职以上管理人员明细表、上年度利润表(损益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函、车行供货证明(写清价格、排气量、产地、车辆、车种)、车辆合格证复印件

车辆过户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申请函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申请函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申请函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申请函

车辆注销

(报废)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申请函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申请函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申请函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申请函

说明:

1.小汽车定编单位申请办理小汽车定编业务,除在网上申报外,还应邮寄相关的纸质资料给同级小汽车定编办。需呈报省办审批的业务,各地级以上市小汽车定编办应邮寄相关纸质资料给省小汽车定编办。

(提示:按政策规定,邮寄资料必须以邮政或文件交换的方式提交。)

2.各定编单位提交相关复印件,应加盖公章、骑缝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3.中央和外省驻粤单位办理车辆配备业务,只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购车的函(写明价格、排气量、产地、车型、车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请函、车行供货证明(写明价格、排气量、产地、车型、车种)、车辆合格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营业。

未按要求提交上述相应资料到同级定编办核对,定编办不予点击上传上级定编办审批。

三:车辆过户更新业务、车辆报废更新业务的定编单位,按要求相应填报《申请过户更新定编小汽车报告表》(车编表-6)、《申请报废(被盗)更新》小汽车报告表》(车编表-7),连同要求的相关车辆过户资料、车辆报废资料报小汽车定编办备案。

 

四、连山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地址:县行政办公大楼822

联系电话:8736736

五、清远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地址:清远市政府办公大楼631

联系电话:3368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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