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历史总免不了有
“比较”的冲动。近来读欧洲中世纪史(公元 5—15世纪),就觉得西欧的领主和骑士阶层与中国秦汉以来的士大夫官僚阶层很有一比。两者都是社会的精英统治阶层,都承担着效忠国家、管理社会的职责,都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和文化的命运。所不同者,领主和骑士都是武士,而士大夫官僚则是典型的文士。按照中国历史的逻辑,“武人治国”是不可靠的,往往会造成军事政变和军阀混战。但是在中世纪的欧洲,领主之间的战争很少跟军事政变有关系,武人靠政变夺取本国王位的情况则几乎没有。而依靠文士统治国家的中国历代王朝,不仅有亡于武将之手的(如五代),也有被文臣直接篡夺的(如王莽)。号称熟读儒家经典深明礼义廉耻的中国古代文臣,且不说他们在王朝更迭的过程中如何改换门庭(如冯道、钱谦益),即使生逢太平盛世,其贪腐之深也足以酿成日后的王朝崩溃。
代表中国文治顶峰的宋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培养出了寇准、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苏东坡等几代名臣,但在宋钦宗时期,大臣吕好问就已经这样评价本朝的吏治:“臣窃以比年以来,赃吏为害,遍于天下。自小至大,习以成风,株连蔓衍,不可复治……为监司、郡守者,其初必奔走于权幸之门,朝夕请谒,货赂公行……其到官也,督责州县,以偿其费,州县因重取于民以为献,上则求保明恩赏,奏辟差遣,下则求荐章,免罪责。”这些话是说给皇帝听的,不至于故意抹黑官场。想来宋朝那些饱读经书且以科举入仕的官员,并没有多少“古代的官德”。
到了南宋时期,更有“喜赃吏,恶廉士”的秦桧,“政以贿成,官以赂得”的史弥远,“言路断绝,威福肆行”的贾似道。在南宋王朝的最后岁月里,皇帝病急乱投医,把程颐、程颢、周敦颐、张载、朱熹等理学宗师都放进孔庙接受祭祀,以图使“士之所趋一归于正”。只可惜,30年后南宋就灭亡了。
反观欧洲中世纪的“武人治国”,那些大字不识几个的领主和骑士倒更像是国家的栋梁,忠义的楷模。尽管他们个个好强斗狠,彼此攻伐不断,但他们几乎从来不会犯上作乱,更不会自立为王、改朝换代。相反,每当有外敌入侵的时候,他们都会响应国王的号召率兵勤王。在马战为主的欧洲中世纪,领主和骑士更是各国军队的主体,农民根本没有资格参军,在前线卖命的全是贵族。在局势需要的时候,他们甚至愿意长途跋涉远征海外,去收复被穆斯林占领的基督教圣地(十字军东征),以捍卫基督教世界和基督教文化。
作为社会的精英统治阶层,长期浸润在儒家文化中的中国古代士大夫,其称职程度反不如那些不学无术的欧洲中世纪贵族,为什么?为什么我们那些写出了唐诗宋词、名臣奏议的古代先贤,却阻挡不了周期性的贪污腐败、民不聊生、农民起义、军阀混战?他们有负于君上的恩宠、百姓的供养,是因为他们的私人道德和政治操守在利益和威胁面前不堪一击吗?
或许有人认为中世纪的教士更适合做中国古代士大夫的对照。教士的确是欧洲中世纪主要的知识分子,在很多时候他们也确实是国王们的天然盟友。但鉴于欧洲中世纪在政治上的长期分裂状态,以罗马教皇为首的一个统一的天主教会实际上从来没有臣服于任何一个国王或皇帝。由于教会的组织遍布每一个国家,教皇和主教们甚至有很多理由可以看不起那些在自己国家也只能享受有限主权的国王和皇帝。当国王和皇帝还只能依靠自己的领地获取经济来源的时候,教会就能在所有基督教地区收取什一税;当国王和皇帝们必须跟大小封建领主共享政治、军事、法律权力的时候,天主教会已经建立起了一整套自下而上的教会官僚体制,从最底层的神父开始逐层选举各级主教,直到由红衣主教会议选出教皇。教会还有自己的一套源自罗马法的法律体系,教士可以无视世俗的法律,用自己的法律来裁决纠纷。在天主教会的巅峰时期,教皇可以让国王和皇帝们匍匐在自己的脚下,可以开除皇帝、国王或者任何一个封建贵族的教籍。从很多方面说,教会都堪称国中之国,而绝不是国王和皇帝们的“士大夫”。中国古代的士大夫对皇帝手中的政治、军事、法律和宗教权力极度依赖,而在西方,教权和政权的分庭抗礼则奠定了至今依然有效的政教分离传统。
当然,在一国内部,教士阶层有时候也可以成为王权的支柱。从卡佩王朝(10—14世纪)起,法国国王能够逐步加强王室的权力,在很大程度上就得力于各级天主教会。本来法国国王只是一个封建领主,他的财源完全靠自己的领地。国王既不能在全法国范围内征税,也不能从法律上管理所有法国人。很多法国大领主甚至比国王更有钱,因为他们的领地更大、附庸更多。但是,这样一种“大权旁落”的格局,似乎从来没有影响到法国国王的地位,国王反而可以在强敌环伺的局面下逐渐扩大自己的权力。这里面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教士对王权的支持。在大多数领主、贵族、骑士都是文盲的环境下,教士差不多垄断着中世纪欧洲的文化权威和道德权威。但基督教教义禁止杀戮,所以教士不能披坚执锐在战场上为自己赢得领地。出于教义的原因和自身利益的原因,教士们对封建领主之间的战争十分厌恶。要传达他们对和平与秩序的呼吁,除了拿上帝吓唬人,教士们的最佳盟友就是国王。因此,中世纪的天主教会一方面从外部限制国王的权力,要求国王服从教会这个更高的权威,但在一国内部,为了让大大小小的封建领主不再相互杀戮,教会又必须抬高国王的地位。国王们大概也洞悉其中的奥秘,所以他们最支持教会和教士获得领地,也最喜欢用教士和主教做自己的大臣。在必要的时候,他们甚至愿意承认教会的权威高于国王的权威。
经过上面的对比,可知中国古代的士大夫官僚阶层与欧洲中世纪的领主骑士阶层和教士阶层都有一定的可比性,但又在地位和功能上存在很大的差异。我们不能说欧洲中世纪相对稳定的政治秩序来自于领主、骑士阶层更加“忠君爱民”的官德,也不能说欧洲中世纪的教士阶层比中国古代的士大夫更好地维持了社会的道德风尚。如果我们做这样的简单对比,我们就会对中国古代的士大夫有失公允。欧洲中世纪相对稳定的政治秩序,中国古代周期性的社会动荡,这样的宏观结果是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不能完全归因于各自的统治阶层,更不能简单地归因于各自精英阶层的意识形态和道德水准。
但很多人却用相反的对比,在意识形态和道德水准上大做文章。他们认为,中国古代之所以能够长期保持政治上的统一和文化上的优势,恰恰是因为我们的儒家文化培养出了一个道德高尚的士大夫官僚阶层。一些学者还认为,要阻挡世风日下的颓势,必须恢复传统文化和道德的权威,必须用先贤的经典和风范来教化世人、教化精英阶层。
问题是:如果那些把《论语》、《孟子》倒背如流的古代士大夫尚且不能保持清廉,我们这些跟古文、古学、古人渐行渐远的现代“士大夫”却何能将“古代的官德”发扬光大?联系到中西方古代历史的真相,这样的说法真的有些莫名其妙。
过分强调意识形态和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实际上会使我们陷入一种自相矛盾的文化决定论。在承认现代西方文明的诸多优点之后,文化决定论者要么坚持认为中国的传统文化和道德是好的,有了它我们就能更好地借鉴西方的制度(“中体西用”论);要么就说为了学好西方的制度,我们必须配套地学习他们的文化,包括他们的基督教。
原来文化复古主义者和全盘西化论者,都奉行同样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