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传导压力,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近日,连山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问责典型案例。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原吉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冯英伟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2012年4月25日,冯英伟没经过认真审核,致使小三江镇高明村牛韫村小组的黎某等8户不符合移民搬迁条件的村民通过初审。2012年5月15日和9月25日,冯英伟没经过认真复核,就分别在包括黎某等8户的牛韫村移民搬迁户的《支款通知》中签字同意支付补助款。2012年5月和8月,黎某等8户每户分别获得“两不具备”贫困村庄移民搬迁扶持资金3.5万元。冯英伟作为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在工作中把关不严,对高明村在扶贫工作中出现的违规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