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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县关于对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9-27 0:00:00 来源:连山纪委监委 发布机构:连山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谭学义违规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

    2013年至2019年期间,谭学义利用保管单位公务加油卡之便,多次使用连山县政府办公室公务加油卡违规为其私人车辆加油34次、费用共计10294.45元。2020年8月,谭学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述违纪款已退缴。

    谭学义借保管公务加油卡之便私车公养,且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敛,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高压线”下顶风作案,最终自食恶果,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望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今年中秋节适逢国庆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坚决防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享乐奢靡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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