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纪委监委通报1起群众身边的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现将1起违反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太保镇莲塘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委员唐人英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2011年5月,莲塘村 “两委”干部会议讨论决定:在白坭镇扶持102户的农房改造资金中每户截留2千元作村的公益事业建设。在2012年1月至2013年8月, 村委会发放了白坭镇帮扶农房改造资金102户(每户3千元)共款30.6万元,违规截留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政府扶持农房改造资金20.4万元,造成不良影响。唐人英作为村委会出纳员违反工作纪律,对此负直接责任。2020年9月,唐人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从案例中深刻反思,汲取教训,明白扶贫“奶酪”动不得,群众利益损害不得,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廉洁履职。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聚焦扶贫、涉黑涉恶腐败、民生等重点领域,严肃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