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6号)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村容镇貌条例》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通过,并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12月 1日起施行。
2019年8月26日
公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村容镇貌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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