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号)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有机稻产业发展条例》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并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有机稻产业发展条例.pdf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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